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

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Center

 

  2008年,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在美国爆发。国际社会经过深刻反思,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缺失乃是金融危机主因达成了全面共识。于是,美国、英国等发达经济体掀起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制度革命;而作为新兴经济体代表的我国也日益注重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012年,《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发布,《规划》明确指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在第18条和第28条具体明确了金融机构的责任。

  为顺应金融变革的历史潮流,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云誉律师事务所经过精心准备,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Center, FCPC)”,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专业服务。